起一个好名字,意味着赋予事物一个承载意义、期望与身份的符号,并借此为其未来的发展铺设一条充满可能性的道路。它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一种深远的祝福、一个无声的预言、一个身份认同的起点,其象征未来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承载期望与愿景: 个人: 父母给孩子取名,往往寄托着对孩子未来的期望(如“志远”、“嘉慧”、“安然”)、对品德的期许(如“仁杰”、“守信”、“思齐”)、对人生状态的祝愿(如“乐康”、“欣悦”、“安宁”)或对家族传承的延续(如特定的字辈、纪念先祖)。 企业/品牌: 一个好的公司或品牌名称,需要体现其核心价值(如“诚信”、“创新”)、市场定位(如“高端”、“亲民”)、行业特性(如“迅捷”、“稳健”)以及未来的发展蓝图(如“环球”、“未来”、“领航”)。 项目/活动: 名称需要清晰传达项目/活动的目标(如“曙光计划”、“春风行动”)、核心理念(如“和谐共生”、“智慧未来”)以及想要实现的积极影响。 2. 塑造第一印象与身份认同: 名字是“第一张名片”: 一个恰当、响亮、富有内涵的名字能迅速在他人心中建立积极的初步印象,激发好奇心和好感度。这为未来的互动和关系建立打下了基础。 定义身份核心: 名字是个人、组织或事物最核心的身份标识。它帮助确立“我是谁”、“我们代表什么”。一个强大的名字能强化内部成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也帮助外界快速理解其本质。 3. 蕴含潜力与可能性: “名正则言顺”: 一个寓意积极、方向明确的名字,仿佛为未来的发展指明了一个方向。它像一个无形的灯塔,引导着个体或组织朝着名字所蕴含的美好愿景努力。 激发内在动力: 一个充满力量和希望的名字,本身就能对拥有者(人或组织)产生积极的暗示和心理激励,鼓励其努力去“配得上”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品质和未来。 4. 象征连接与传承: 连接过去与未来: 名字常常承载着历史(家族姓氏、文化典故)、当下(时代特征、父母心境)和对未来的展望。它像一个纽带,连接着起源和归宿。 建立情感纽带: 一个被用心赋予、饱含深情的名字,能建立起拥有者与命名者(如父母与孩子)之间深厚的情感联系。这份情感是未来关系的重要基石。 传承价值: 名字中蕴含的价值观(如勇敢、智慧、仁爱)或精神(如探索、坚韧、合作)是希望在未来得以延续和发扬光大的。 5. 在市场中建立差异化与价值: 品牌资产的核心: 在商业领域,一个好的名字是品牌最核心的无形资产之一。它帮助在拥挤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建立独特的品牌形象,承载品牌承诺,并最终影响消费者未来的购买决策和忠诚度。一个有远见的名字能为品牌未来的价值增长奠定基础。 总结来说,“起一个好名字意味着什么,象征着未来”的核心在于: 意味着: 深思熟虑地注入期望、定义身份、赋予意义、建立连接、并期望其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助力。 象征着: 一个充满希望的起点、一个有待实现的蓝图、一种无形的引导力量、以及一份承载着祝福与责任的传承。 它是对未来潜力的一种具象化表达和积极召唤。 因此,起名绝非随意之举,而是一项面向未来的、充满创造力和责任感的仪式。一个好的名字,如同一颗精心挑选的种子,蕴含着破土而出、茁壮成长、最终绽放出美好未来的无限可能。它既是当下的承诺,也是通往未来的第一声回响。

有网店“傍”华为、小米商标虚假宣传,被判200万和50万

技术创新是品牌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但随着市场环境、交易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在市场上有一定号召力、影响力的本土品牌也出现了众多被“山寨”、被“模仿”的问题,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纠纷开始扎堆出现。

南都湾财社记者近日留意到,近日华为、小米公司接连遇到类似问题,相关案件诉至法院经审理后目前已经胜诉,并获得了200万及50万元的赔偿。

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遇到的是与莆田市逗猫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的纠纷。

据了解,华为公司发现被告逗猫公司网店售卖的智能手表、手环等产品,标题标注了“华为手机适用”。但实际品牌并非华为授权,产品也并非和华为具有唯一适配性。为此,华为公司诉至法院认为逗猫科技行为侵犯“华为”商标专用权。同时,其产品详情中使用“官方正品”“官方升级款”等字样,对商品质量、生产者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认为逗猫公司将“华为”两字放在标题开头,并未标注其自有品牌来达到区分商品来源的目的,单独点明“华为适用”的正当性不足。相关评价可反映部分消费者已混淆误认,因此,逗猫公司仅是描述性使用“华为”字样的抗辩意见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最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逗猫科技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200万。

7月15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也公布了一条有关小米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有网店试图“傍”名牌,在销售浴霸、暖风机、平板灯、凉霸商品等家用电器中频繁使用“小米”商标

根据上海知产法院发布的内容,被告周某某在其开设的店铺中销售浴霸、暖风机、平板灯、凉霸四种被诉侵权商品时,在商品名称、商品图片、商品详情页面多处以及产品机身、外包装、说明书等多处突出使用“小米”“小米家浴霸”“小米家风暖”“小米家用平板灯”“小米家用凉霸”等标识。同时,该网店在商品宣传中也使用“小米丨生活电器专售店”“小米节能灯与市面次品灯2年电费对比”字样以及“走进小米”二维码指向页面的内容系进行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有网店“傍”华为、小米商标虚假宣传,被判200万和50万

上海知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米科技公司享有的第8228211号“小米”商标经核准注册后持续使用至今,原告及其关联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对小米品牌进行宣传,并获得了众多荣誉,可以认定涉案商标在2020年已为中国境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属于驰名商标。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周某某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 万元给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目前案件已生效。

知识产权律师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表示,以往大多数厂商对知识产权、公平竞争、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很多厂商在知识产权、公平竞争、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能力储备不足,相关工作的开展缺乏专业的人员支持,但随着知识产权的发展,这种局面正在改变。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孔学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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