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主要教义二:德

转载自龙虎山道教

德和道相对应,组成道教教义的核心。

《道教义枢·道德义》称“道德一体,而其二义,一而不一,二而不二”。也就是说,道和德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因为道是由德来体现的,在理义中又有差异,是可分又不能分,但又不能合而称为道。因为德不是造化之根,神明之本。但人们信道修道,必需以德为根基,来证道成道。

道教主要教义二:德

有道者必具有高尚的德性,有了高尚的德性才可得道。《道德经》中有“德”字41处,提出了上德、玄德、孔德、积德等观念,但是对于德的含义却没有具体的解释。第五十一章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因此,一般认为“德者,道之功也”、“德者,道之用也”、“德者,道之见也”。道的尊高和伟大,其最高体现就是德,道造化万物由德来蓄养,神明可敬也是因为有最高尚的德行。所以,修道应以德为基。

对于广大信道务道之士来说,修道的先决条件就是立德,立德就要在日常中不断积累功德。其关键在提高自我修养,具有良好的品德。在内在的修持上和外在行为中努力按照道的法则去做。清静寡欲、柔弱不争、胸怀宽容。不尚名、不尚利、不自贵、不自誉、不妒嫉、不妄语,不溺于音色美食。

乐人之吉,急人之苦,周人之急,救人之穷。施恩不求报,不杀生以自娱,济世利人,慈心于物,正信诚实。与大道同心。如此修行,则德累而基立基立则可修道而成真,得道而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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