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货篇》17.17-17.18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阳货篇》17.17-17.18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17.17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17.18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注释】

▲恶[wù]:厌恶,讨厌。

▲紫之夺朱:紫:古人认为紫是杂色;夺:乱;朱:正红色,古人认为红是正色。紫之夺朱原指厌恶以邪代正。后喻以邪胜正,以异端充正理。

▲郑声:指春秋战国郑国的音乐。《卫灵公篇》15.11 “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放弃郑国的乐曲,疏远巧言谄媚的人,郑国的乐曲浮靡不正派,侫人太危险。 )

▲利口:佞人,花言巧语,阿谀奉承的人。钱穆《论语新解》: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贤为不肖,以不肖为贤,人君悦而信之,可以倾覆败亡其国家。

▲邦家:国家。邦指诸侯国,家指卿大夫的封邑。

【译文】

孔子说:“花言巧语,装出和颜悦色的样子,很少有仁德。”

孔子说:“厌恶紫色夺占正红色,厌恶郑国的音乐扰乱雅乐,厌恶花言巧语颠倒是非而导致国家倾覆的人。”

学而思

17.17与《学而篇》1.3重复,承接17. 18章。

【知识扩展】

《孟子·尽心下》:孔子曰:“恶似而非者:恶莠[yǒu],恐其乱苗也;恶佞,恐其乱义也;恶利口,恐其乱信也;恶郑声,恐其乱乐也;恶紫,恐其乱朱也;恶乡原,恐其乱德也。”

【译文】孔子说:“厌恶似是而非的东西:厌恶杂草,怕它会混淆了禾苗;厌恶花言巧语,怕它会混淆了仁义;厌恶夸夸其谈,怕它会混淆了诚信;厌恶郑国的音乐,怕它会混淆了雅乐;厌恶紫色,怕它会混淆了正红色;厌恶乡里的老好人,怕他会混淆了道德。”

“恶紫之夺朱也”

论语正义》:困学纪闻:“周衰,诸侯服紫。玉藻云:‘玄冠紫緌[ruí],自鲁桓公始。’管子云:‘齐桓公好服紫衣,齐人尚之,五素易一紫。’皆周衰之制也。”江氏永乡党图考又引“浑良夫紫衣,僭君服”,是当时好服紫矣。夫子以紫夺朱,恶之,非谓其间色也,若他间色红绿碧缁之类,皆得用之。

周代以正色为贵,以正色相杂而生的间色为卑。“青、赤、黄、白、黑”为正色而象征尊贵,进入了春秋战国时期情况发生了变化。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礼制的日益崩坏,服装色彩原有的尊卑秩序也遭到了破坏。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齐桓公“好紫”。由于一国之君喜欢紫色,以致齐国的百姓争相效仿,最终一国尽紫服。紫色作为周代服饰色彩的“间色”,也就是所谓的“不正之色”,代表卑贱。齐国尚紫的风气是对周代原有服饰规制的破坏,同时也是对周礼的挑战。对此,儒家重要的代表人物孔子和孟子基于对周礼的维护,都表示过强烈的不满甚至厌恶。

五德终始

到了战国时期,阴阳家吸收了儒、道、墨、法等学派诸子之学,主张“五德终始说”,“五德”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所代表的五种德性。“终始”指“五德”以五行相生相克,周而复始地循环运转。阴阳家邹衍常常以这个学说来为历史变迁、王朝兴衰做解释。邹衍说“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虞舜政权是土德,就崇尚黄色。(木克土夏王朝是木德,崇尚青色。(金克木)殷商王朝为金德,其兴起时有白银溢出大山的吉兆,是以崇尚白色。(火克金)周王朝为火德,先祖得赤乌之符,自然便崇尚红色。(水克火)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根据邹衍“水德代周而行”的论断,以秦文公出猎获黑龙作为水德兴起的符瑞,进行了一系列符合水德要求的改革,以证明其政权的合法性。水德是玄色(黑色),所以秦人尚黑,衣服皆为玄色。

邹衍创建“五德终始说”,本意是想从他“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谈”的阴阳五行研究中,罗列出天降的灾祥祸福,来恐吓那些骄奢淫逸、“不尚德”的统治者们,希望他们能按照儒家的道德规范办事、治民,能“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之施”及于黎庶。但是五德终始说的创立客观上却迎合了战国后期各国君主实现统一大业的心理愿望,为他们提供了统一天下的理论依据。

“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孔子家语·始诛》: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通晓世事而用心险恶),二曰行僻而坚(行为邪僻而不知悔改),三曰言伪而辩(强词夺理且善于狡辩),四曰记丑而博(刻意关注社会的阴暗面),五曰顺非而泽(顺着非正统甚至违背道德之引导思想如同江河泛滥般散播四方),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

【译文】孔子执掌朝政七天就诛杀了扰乱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在宫殿门外的两座高台下杀了他,还在朝廷陈尸三日。子贡向孔子进言说:“这个少正卯,是鲁国知名的人,现在老师您刚开始执掌朝政就先杀掉他,或许是不恰当的吧?”孔子说:“坐下来,我告诉你杀他的缘由。天下称得上大恶的有五种,连偷窃劫夺的行为也不包括在内。一是思想悖逆又心存险恶,二是行为怪僻而又坚定固执,三是言论错误却又能言善辩,四是对怪异的不合乎道义的事知道得过多,五是教人不走正道而又广施恩泽。这五种大恶,人只要有其中之一恶,就免不了要受正人君子的诛杀,而少正卯五种恶行样样都有。”(注:《周礼·秋官·掌戳》:“凡杀人者,踣[bó]诸市,肆之三日。”周制杀人有陈尸三日之法,大夫以上尸诸朝,士以下尸诸市。)

杨树达《论语疏证》引《尹文子·大道下》语曰:“佞辨可以荧惑鬼神。”曰:“鬼神聪明正直,孰曰荧惑者?”曰:鬼神诚不受荧惑,此尤佞辨之巧,靡不入也。夫佞辨者虽不能荧惑鬼神,荧惑人明矣。探人之心,度人之欲,顺人之嗜好而不敢逆,纳人于邪恶而求其利。人喜闻己之美也,善能扬之;恶闻己之过也,善能饰之。得之于眉睫之间,承之于言行之先。世俗之人,闻誉则悦,闻毁则戚,此众人之大情。有同己则喜,异己则怒,此人之大情。故佞人善为誉者也,善顺从者也。人言是亦是之,人言非亦非之,从人之所爱,随人之所憎。故明君虽能纳正直,未必亲正直;虽能远佞人,未必能疏佞人。故舜、禹者,以能不用佞人,亦未必憎佞人。语曰:“佞辨惑物,舜、禹不能得憎。”不可不察也。语曰:“‘恶紫之夺朱,恶利口之覆邦家。’斯言足畏而终身莫悟,危亡继踵焉。”

【译文】俗话说:“巧辩可以迷惑鬼神。”有人问:“鬼神耳聪目明,正直无私,谁能迷惑住鬼神呢?”回答说:“鬼神确实是不能受到迷惑的,这不过是强调巧辩的迷惑作用,达到了没有人不被迷惑的程度。那么善于巧辩的人,虽然不能迷惑鬼神,但能迷惑一些人,却是非常明显的。他们探究人们的心理,揣度人们的欲望,顺应人们的爱好而不敢违背,把人们引向邪恶的深渊以便求取个人的私利。人们都喜欢听别人赞美自己好,并喜欢向别人宣扬;都讨厌听别人说自己的过错,并善于掩盖修饰自己。而巧辩之人能从人们眼神的细微变化中探知人们的心意,能在人们的言行之前对人进行谄媚奉承。世上的一般人,听到别人赞誉自己就高兴。听到别人批评自己就悲伤,这是多数人的常情。别人的意见与自己相同就高兴,别人的意见与自己相异就恼怒,这也是一般人的常情。所以奸邪之人都善于说别人的好话,都善于顺从别人。别人说正确,他也说正确;别人说错误,他也说错误。顺应别人的爱好,随和别人的憎恶。所以贤明的君主虽然能接纳正直无私的人,但不一定内心亲近正直无私的人;虽然能不用奸邪之人,但不一定内心疏远奸邪之人。因此,即使像虞舜、夏禹这样贤明的君主,也只能做到不用奸邪之人,却不一定做到憎恶奸邪之人。俗话说:‘巧辩能够迷惑众人,虞舜、夏禹也不能憎恶奸邪之人。’对此不能不认真加以考察。俗语说:‘最可恶的是紫色夺去了大红色的光彩,最憎恶的是花言巧语颠覆了国家。’这话足以使人感到可怕.然而有的人一辈子都认识不到这一点,国家的危难灭亡就会接踵而来。”

《资治通鉴·隋纪五·隋炀帝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蕴善候伺人主微意,所欲罪者,则曲法锻成其罪;所欲宥者,则附从轻典,因而释之。是后大小之狱,皆以付蕴,刑部、大理莫敢与争,必禀承进止,然后决断。蕴有机辩,言若悬河,或重或轻,皆由其口,剖析明敏,时人不能致诘。

【译文】裴蕴善于观察以迎合皇帝细微的心思和意图。炀帝要加罪的人,裴蕴就曲解法律以编造成罪状;炀帝想要赦免的人,裴蕴就附和炀帝意思,从轻解释典章法律,因此就将人释放了。此后大大小小的刑狱之案,都交给裴蕴办理。刑部、大理寺都不敢与裴蕴争论,必定要秉承裴蕴的意图来衡量法律,然后才决断案件。裴蕴机智、善辩,说起话来口若悬河,犯人的罪过或轻或重,都凭裴蕴的一张嘴。他剖析、解释问题明达敏捷,当时的人都不能把他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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