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白生
这几日,随着马英九回大陆省亲,他的祖父也迅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这位已经作古许久的湘南第一团总,墓碑格外引人注目。
其全文为——“显考马公大基老大人之墓”。
一些思想低俗的人,一眼就看到了“大基老”三个字,并为此哈哈大笑不止。
其实,这又有什么好笑的呢?
马英九祖父名大基,字立安,其子马鹤凌,历任国民党阴明山党部书记,国民党台北市党部第2组、第3组组长,国民党公路党部设计委员,中央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国民党知识青年党部书记长,台湾当局“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第四组主任等职。
这位马鹤凌,也就是马英九的父亲。
他在国民党内身居高位,对其父亲尊称一声老大人,再正常不过。
可笑的,其实是墓碑的碑文。
按照旧时习俗,碑文需要满足“合生老”的条件,即按照“生老病死苦”的格式排序,碑文中最后一个字必须落在“生”字和“老”字上。
这里“生老”仅用于排序之用,类似于阿拉伯数字中的1和2。
如此,是为了规定碑文的字数。
凡是碑文字数为6、7、11、12的,可认为“合生老”。
有没有“生”字,或有没有“老”字,都无妨。
按照这个规定,马大基老大人的墓其实有两种写法。
第一种,作减法写。
“显考马公大基”为6个字,若后面再加“之墓”二字,总字数变为8,不符合格式。
因此减去“之”字即可。
“显考马公大基墓”,正好7个字,符合格式。但这样可能显得不太隆重。
第二种,作加法写。
保留“之墓”两个字,在8个字的基础上加3个字或4个字,形成11字或12字碑文,这也符合格式。
习俗上,这种凑字数的尊称,男性有老人、老大人,女性有老太君。
这么看来,马大基的墓碑碑文,写成“显考马公大基老大人之墓”似乎并无差错。
即使有些滑稽,但也只是无聊者刻意作弄的玩笑话,是不尊重的表现。
但问题,恰恰出在“老大人”这三个字上。
老大人,是为合生老用来凑字数的词语,其实旧时还是清廷的官场用语。
清官们互相奉承,就称对方的父亲为老大人。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称呼,则是因为清朝时习惯将官员称为大人。
大人之父,自然就是老大人了。
但大人,在清朝以前其实一直是百姓对父母的尊称!
称官员为大人,等于喊官员爸爸妈妈。
父母官、父母官的说法,大抵是这个意思。
但多少带点人格侮辱的意思。
因为官员们,实际不是每个百姓的爸妈,没有实质上的亲缘关系。
也就是说,既不是亲生父母,也不是养父养母。
强迫每个人都喊他爸爸或妈妈,虽换了个文雅的称呼——大人,但实际上仍是霸权主义!
当然,习俗是这种事物。
随着时代的变迁,会衍生出与之本意不相同的意思。
与此同时,习俗也是这种事物。
被有些人视为洪水猛兽,于有些人而言又自然而然。
在此,也不是呼吁让马英九改碑文,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只是想表达些,个人对于某些繁文缛节只增不删的不赞同。
不赞同不意味着抵制,只是代表本人不会这么做,但仍尊重他人去那么做。
就像在浙江东阳,盛行一种童子尿煮茶叶蛋的习俗,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国人讥之为“酱缸”,我无法接受,但我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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